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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
注会。。注会。。Fighting
个人资料
葛甲紫紫 所在地:北京
2010年11月08日 11:40

  【问题】
  购置税控机的增值税抵减营业税后是否相应扣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如:某单位因经营需要本月购置10台税控机,税控机价款中含有增值税1500元,当月应纳营业税10000元,按规定可以抵减当月应纳的营业税1500元,因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是实际缴纳的“三税”,那么当月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是10000元还是8500元(10000-1500)呢?
  【解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国务院关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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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6日 11:28

  【问题】
  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解答】
  (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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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5日 13:49

  【问题】
  某公司开发销售一房地产项目,取得销售收入1800万元(假定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开发此项目该房地产公司共支付地价款200万元(含相关手续费2万元),开发成本4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无法准确分摊。(注:该地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费用计提比例为10%。)那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交纳土地增值税为多少?
  【解答】
  1.收入总额:18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
  (1)支付地价款:200万元
  (2)支付开发成本:400万元
  (3)扣除开发费用:(200+400)×10%=60(万元)
  (4)扣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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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9日 09:59

  【问题】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金是否允许扣除?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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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9日 09:55

  【问题】
  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是否应依法纳税?
  【解答】
  固定资产主要分为不动产和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两类,营业税纳税人销售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应采取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
  销售不动产的处理方法较为简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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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8日 09:20

  由于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征税范围、境内外行为判定原则及价外费用的范围等重新进行了调整明确,为凸显税法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导向,适时给予一些行业税收优惠的税收调节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111号文),对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时间、新老政策的衔接办法等作了明确,并规定此前已征、多征税款应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一、个人从事其他金融商品买卖收入仍免征营业税
  新营业税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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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4日 10:26

  【问题】
  我公司为核电建设单位,即将总承包建设某核电站,请问如何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可减少营业税?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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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1日 13:53

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界定的问题,因为界定比较复杂,给纳税人带来一定不便,也影响了征管质量。解决好新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对于杜绝税收漏征漏管现象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探讨2009年1月1日之后新登记企业(常见的独立核算且非分支机构、缴纳流转税的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问题。

  划分征管范围的文件依据
  现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的税法文件主要有以下3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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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08日 11:46

  【问题】
  纳税人从事快餐(盒饭)制作、销售(外卖)及配送,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三项规定,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第一条规定,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并入营业税的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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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31日 09:40

  物流业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新兴产业。物流是指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物流业中涉及的主要营业税政策归纳分析如下:
  一、物流业涉及的营业税税目税率
  1、交通运输业,税率3%
  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2、邮电通信业,税率3%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单位和个人从事函件、包件的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服务业,税率5%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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