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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容斋主人
的博客
2009年11月13日 09:32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

日志分类:史海漫游  阅读(423) | 评论(0) | 打印

2009年11月13日 09:29

  一个高中学生自杀前留下遗书,控诉学校的“不正之风”(《河南商报》11月11日):“血浆种花”的事件爆出来后,刚刚在2周前无偿献血的四川大学一位男生说:“我们去献血是为了帮助别人挽救生命,知道’血浆浇花’事件后我感到非常难受”。(《东方早报》11月11日)这两件事其真实的背景还有待深度挖掘,但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年轻人善良、淳朴的心受到了伤害,而在前一事件中直接导致一位男孩丧失活下去的信心。
  联想到不久前发生的荆州三名大学生长江中救人而牺牲的新闻,和江面上“挟尸要价”的职业打捞者的冷漠贪婪相

日志分类:你言我语  阅读(1051) | 评论(8)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