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9日 22:20
销售A商品,售价不含税1000,成本700;赠送B商品,同类不含税售价50,成本30
增值税处理:A商品正常销售,销项税=1000*17%=170
B商品属于视同销售,销项税=50*17%=8.5
增值税合计170+8.5=178.5
所得税:由于是属于买一赠一销售,B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A商品的销售收入=1000/1050*1000=952 成本700
B商品的销售收入=50/1050*1000=48 成本30
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52-700+48-30)*25%=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主营收入-A 952
贷:主营收入-B 48
贷:应交税费-增-销 170
借:主营成本-A 700
借:主营成本-B 30
贷:库存商品 730
B商品对应销项税:
借:销售费用 8.5
贷:应交税费-增-销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