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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深圳分公司没有按时申报企业季度纳税,处罚1000元是否有根据?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
【问题】
企业向困难职工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抚恤金是指个人因公伤亡,或因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而取得的一部分经济补偿;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福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