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本法
在两种情况下,采用成本法:
{1}母公司对子公司,即控制情况下采用成本法。道理是母公司最终要与子公司合并报表,损益已经体现在里面,没有必要再采用权益法,成本法更能体现收益。合并报表时,把有些项目进行调整,相互抵消。
{2}在重大影响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就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处理。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回或收回投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损益,但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利润或现金超过上述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处理方法:无非是处理好三个账户间的关系,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先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的金额,然后再倒挤投资收益。关于投资后累积净利润的确定,首先看投资后累积净利润{应得},再看应收股利{实得},应得减实得,若为正数,则确认投资收益,若往年有已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范围内予以转回,但不得大于实际冲减数;若为负数,则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往年已冲减的数去比,若大于,则用大于的数去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若小于,则把小于的数予以转回,因为应得与实得是一个余额的概念。张老师提示,此处不能盲目套公式,掌握原理即可。成本法除了把控制关系涵盖其中外,其余几乎没有变化。
权益法: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确定三个账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和资产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说明有商誉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长期股权投资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因为小于的差额相当于一种捐赠,就把它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与前准则计入“资本公积”的又一变化,一定要牢牢地记住。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得部分,并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时,投资企业应以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以及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有限责任},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配额。
昨日小结:成本法并不难,比较好掌握;权益法稍有难度,但还是可以掌握的。其实实务的学习关键是理解,听课、看书、多做题,三个环节至关重要。不要背,但可以多读几遍,加深理解。昨天,因在QQ上聊天,导致任务没有完成,不应该!QQ已删除,除此之外,不可在网上浏览新闻,因为这也很费时间。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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