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存在问题:为隐匿收入或虚增存货成本,虚构资金来源。
2、账务处理:
(1)为隐匿收入而虚构资来源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后,先将销货款转入隐匿账户或法定代表人的私人账户,然后以借款的名义转入企业账内。其账务处理在收到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厂长、经理
短期借款——厂长、经理
(2)为虚增成本而隐匿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企业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或接受其他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物资采购(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为保证货币资金账户不因为虚开收购凭证而出现红字余额,虚构资金来源:
借:银行存款
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厂长、经理
短期借款——厂长、经理
3、检查方法:如果其他应付款中应付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款项较大,应追查其资金来源,检查企业有无通过虚构资金来源隐匿收入或虚增存货成本的问题。
(二)1、存在问题:多转存货成本,为避免存货账户出现红字,虚构估价入库。
2、账务表现:
企业平时多转材料成本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企业为保证材料账户不因为多转成本而出现红字余额,做虚假的估价入库: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3、检查方法:
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期末有货到票未到的情况,应作估价入库,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如果企业估价入库的存货未用红字冲回,应进一步检查是否为多转成本而做的虚假估价入库。
(三)1、存在问题:长期挂账无法支付的应付款,未作为应税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账务表现:企业有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
3、检查方法:企业如果有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应进一步检查是否为超过3年的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对于超过3年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应根据税法规定确认是否应作为应税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1、存在问题:将寄挂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账户的应税收入转入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未计应税收入。
2、账务表现:企业为避免引起检查人员的注意,将寄挂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账户的应税收入转入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账务处理为:
借: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3、检查方法:
(1)检查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如果与资本公积等账户贷方发生额对应,应进一步检查是否将应税收入转入资本公积。
(2)检查资本公积账户贷方发生额,如果资本公积账户贷方发生额增加,应进一步检查增加原因,分析有无将销售收入记入资本公积。
(五)1、存在问题:采取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后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未计应税收入。
2、账务表现:预收账款账户有长期挂账的贷方余额。
3、检查方法:同应收账款账户贷方余额的检查。
(六)1、存在问题:通过虚提工资费用,虚增制造成本或期间费用,虚减企业利润总额。
2、账务表现:期末,企业通过虚提工资费用虚增制造成本或期间费用,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贷:应付工资
由于虚提的工资费用无需发放,所以会导致应付工资账户贷方余额增加。
3、检查方法:检查应付工资明细账贷方余额,如果应付工资账户贷方余额增加,应进一步检查是否为虚提的工资费用。
(七)1、存在问题:企业有虚提或已计提未缴纳的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未做纳税调整。
2、账务表现:
企业计提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保险费
支付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有虚提或已计提未缴纳的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应付款——××保险费明细账贷方余额会增加。
3、检查方法:如果其他应付款——××保险费账户贷方余额增加,应结合相关凭证,检查企业有无虚提或已计提未缴纳的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八)1、存在问题:预提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等,预提费用账户期末贷方余额未作纳税调整。
2、账务表现:如果企业预提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等,其账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预提费用
企业以上账务处理,预提费用账户贷方余额会增加。
3、检查方法:检查预提费用账户贷方余额,如果预提费用账户贷方余额增加,应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检查企业预提费用是否已作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