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物流企业中,运输在其经营业务中占有主导地位。物流企业的运输收人是其经营所得的主要收人来源,也是利润的主要来源。但是,在取得运输收人过程中必然会发生运输费用消耗。运输费用在整个物流费用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燃料是物流企业运输过程中消耗数量最大的一种材料,燃料费用在物资运输费用中也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加强对物流企业营运燃料的管理与核算,对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物流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燃料收人的核算方法和一般材料的收人核算方法相同。不再赘述。本节主要讲述物流企业营运车辆耗用燃料的管理与核算。
一、燃料的分类与管理制度
(一)燃料的分类
燃料按用途进行分类,可分为营运耗用的
一、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物流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周转使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或者将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燃料、轮胎和配件等。由于它们经常处于不断耗用和重置之中,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因此,存货属于物流企业的流动资产。
存货范围确认的标准是物流企业对货物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产权属于物流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物流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物流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物流企业,也不应确认为物流企业的存货。具体规定如下:
(1)凡依照销售合同已经售出,其所有权已转让的物品,都不应包括在存货之内。
物流企业会计核算及管理全集
物流的概念:
物流是一个非常独特的经济领域,它的复杂性与地域跨度是任何其他业务所不能比拟的。物流已形成了一个十分现代化的概念,它对商务活动的影响日益明显,因而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
目前国内外关于物流的概念和定义很多,认识和研究的角度也有所不一致。为了规范我国物流业发展中的基本概念,适应我国物流业迅速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国家贸易部提出了我国的物流标准,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的有机结合。显然,现代物流具有地域大、多环节、系统
企业在物流活动中,由于采购物资、物资配送、发放工资、上缴税金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而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称为结算业务。结算业务按照付款方式的不同,又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方式。现金结算就是以现金收付方式结清往来款项的业务。这种结算业务必须在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非现金结算是收付双方通过银行划拨款项实现货币收付的业务,也称转账结算。现行物流企业的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主要有汇票(包括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汇兑、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有利于
货币资金是指物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按其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可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物流企业为了保证物流经营活动(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的正常进行,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物流企业的许多活动,都需要进行货币资金收付,货币资金收支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物流活动过程。因此物流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循货币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的会计部门应结合货币资金的特点,认真做好货币资金的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现金的管理与核算
现金,它是指存放在物流企业财会部门的库存现金,包
会计工作的组织就是根据企业会计工作的特点,制定会计法规制度,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工作人员,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有效、顺利进行。
物流企业会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十分繁杂。从经济业务发生,凭证填制、取得,账簿登记,物流成本计算到会计报表编制、分析,涉及业务员经办、负责人批准、会计记账等众多人员及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如果某一人员或某一道环节发生差错,都会影响整个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合理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会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会计工作各个环节协调一致,互相配合,互相牵制,能够防止会计差错发生,保证会
物流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面对的社会经济环境极其复杂多变,为了在这种特定经济环境下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就必须作出必要的假设条件,这种假设称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同时,为了使企业的会计核算被社会所接受和公认,在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共的准则,这种准则称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方面,物流企业会计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等,都是以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依据的。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又称会计实体、会计个体,它是指会计人员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要求会计人员只能核
本章阐述物流企业会计的基本理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物流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员了解物流和物流会计的概念,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掌握物流会计的核算环节、会计要素计量和确认以及物流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
一.物流企业会计基本理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企业生产资料的获取与产品营销范围日趋扩大,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革。与此相适应,被认为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的现代物流业已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兴起。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扩展影响,便于接待客户使其充分了解开发产品的性质和结构进而达到销售的目的,一般都会在不同区域设立售楼部和样板房,相应的其会计处理、纳税处理也必然有不同的方式。
一、项目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计税处理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所以可以理解,项目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归集入开发间接费用计入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在开发产品完工前即已开始,完工后还会继续下去,直至开发产品售出完毕。开发产品完工前不结转销售成本,完工后根据配比原则对应结转已售部分的开发成本。所以,房地产企业的损益表在项目完工前不能体现开发产品的经营成果。在税务处理上,鉴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这说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并没有完工与否的条件,与会计核算相关规定截然不同。与之相对应,企业所得税计税成本的处理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