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 13:23
1.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从国外进口原料、零部件,加工成产品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可解决国内原料不足,零部件不符合国外要求等问题,增强出口创汇能力,进口原材料时国家给予免税鼓励。
在免抵退税计算中,为什么要计算两个抵减额,很多学员不理解。免抵退税计算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是直接按外销收入计算的,如果出口业务中使用了进口或国内采购的免税材料,因为外销收入是包括材料等生产成本及相应利润的,也就是说,包括免税材料的成本在内,即计算时将免税材料按征税材料一并处理了,这是不合理的。所以,要按免税材料的价值计算相应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将免税材料的影响予以剔除。
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要按每期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销售额和计划分配率计算“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A.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B.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对多开的部分,通过核销冲回,以蓝字登记以上会计分录。
2.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由我国企业加工成产品出口交外商销售,只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不需要占用外汇购买原材料,不用找销路,只凭加工创汇。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方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进料加工:一般来说,进口时免税,出口时与一般贸易出口产品一样,应按免抵退税办法计算退税,但是,因为进口的材料是免税的,所以,要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来料加工:进口时免税,出口时也免税,只要单独核算,就不存在退税计算的问题。但如果来料加工耗用了国内材料,那么就要将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予以转出。对于来料加工未分别核算的按比例分摊后计算应转出的进项。
下面提供的案例是以最简单的计算体现来料与进料加工在计算上的区别。
A.来料加工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l3%。2010年3月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60万元,货已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l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来料加工贸易复出口货物9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
【答案】来料加工贸易复出口货物所耗进项税额转出=60×90÷(200+100)=1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90)×(17%-l3%)=4.4(万元)
借:借:主营业务成本 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4
应纳增值税额=100×17%-(60-18-4.4)-3=-23.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10×13%=14.3(万元)
本例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3.6万元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4.3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4.3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14.3-14.3=0
借:其他应收款 14.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4.3
B.进料加工
某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从国内购进生产用的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8000元,已支付运费5800元并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进料加工贸易进口免税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3200元人民币,材料均已验收入库;本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50000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42000美元。
(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13%,汇率为1:8.3)
【答案】免抵退税不得免抵额=8.3×42000×(17%-13%)-13200×(17%-13%)=13416(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41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416
应纳税额=150000×17%-(368000×17%+5800×7%-13416)=-24050(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8.3×42000×13%-13200×13%=43602(元)
当期应退税额=24050(元)
当期免抵税额=43602-24050=19552(元)
借:其他应收款 240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955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3602
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应持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凭此证明据以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分开核算,对来料加工发生的运保佣应冲减来料加工销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销售收入中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