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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Sagittarius2010 性别:女    所在地:北京市
2011年04月13日 15:03

        重刑主义又称重典主义,是指以严刑酷罚、轻罪重刑和原心论罪等为主要特征的刑罚思想。重刑主义是古代社会刑罚思想的一大特色,世界各国概莫能外。在中国古代社会,重刑主义“源远流长”,并且对近现代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专制集权的国家政权,夏朝已经形成了墨、劓、剕、宫、大辟等完备的刑罚体系,中国古代早期法律制度的重刑主义已经初露端倪。重刑主义在中国古代的真正形成是在春秋战国时期,以商鞅、慎到和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法律思想把重刑主义完整地提了出来。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在总结前期法家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势、术相统一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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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11日 17:23

1.真的觉得索然无味,
觉得没有什么能吸引自己,能提起自己的兴趣。

昨晚又是一夜无眠,不是自己不想眠,是根本眠不着。早上上班,又是同样的无聊,又是同样的无趣。

真的感到,生无可恋,死又何惧。
Ps:在天涯上看到这个帖子,叹气,原来,和我志同道合的还是有的。
 
2.爱别离,怨憎会,撒手西归,全无是类。不过是满眼空花,一片虚幻。
 
 
3.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轮,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了你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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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07日 16:08

 刑罚是对犯罪人适用的强制方法,它首先对犯罪人发生作用。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主要有如下两种:1.惩罚功能。刑罚是惩罚犯罪人的手段,它以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权益为内容,同时包含着国家对犯罪人的否定评价。所以受到刑罚处罚,必然使犯罪人感受到相当的痛苦。2.改造功能。有的同志称为教育改造功能,这可以说是中国刑罚对犯罪人的主要功能。  刑罚虽是对犯罪人适用的,但它同时是社会的防卫手段。因而刑罚不仅对犯罪人发生作用,而且对社会产生作用。刑罚对社会的功能,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种:        1.威慑功能。或称威吓功能,即刑罚以其具有剥夺权益的强制力使人畏惧而不敢犯罪。     2.教育功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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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07日 15:28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唐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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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31日 11:58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就未成年犯的前科报告义务免除作了明文规定。其第十九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前款规定的前科报告义务。”        但是,《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不过标示着我国在前科消灭制度的立法上尚刚起步。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前科报告义务免除适用的范围具有局限性,亦即仅仅限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对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未成年人及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免除的问题,没有提及。第二,在前科消灭的立法上,仅仅涉及前科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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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29日 13:36

Three passions, simple but overwhelmingly strong, have governed my life: the longing for love,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 and unbearable pity for the suffering of mankind. These passions, like great winds, have blown me hither and thither, in a wayward course, over a great ocean of anguish,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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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23日 13:44

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又被称为刑事责任年龄,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它作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规定行为人是否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二是规定如何负刑事责任。
犯罪是人的有意识和有意志的行为,而人的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受年龄制约的。通常情况下,年龄的增长和责任能力的大小是成正比的。年龄比较小的儿童各种生理机能尚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也很薄弱,还不能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意义。所以对他们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予以惩罚,而应当坚持教育的方针。只有当人达到一定年龄,生理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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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23日 13:33

It was the last time that I’d wait for you, but at last, you never came. I came to know
what might be on your mind. I started drinking alone in this small bar. I would have been
sad whether you came or not. One year, are you still the same? Yes, I wanted to see you
again, but re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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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6日 14:03

一、刑法分则部分的变化
刑法的修订主要是针对社会不断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犯罪形式,填补法律的空白、更好地发挥刑法的社会调控功能,分则部分的内容比较杂,但总体来说,只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个是新增了一些罪名,第二是调整某些罪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的罪名有:
(1)危险驾驶罪。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为近年来这两种行为出现频繁,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以往的司法实践是以危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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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09日 14:36

从来没有感觉自己老,偶然翻看照片的时候才发现,早已经过了可以疯狂的年纪。记得考完研后,和同寝室的家伙连着上通宵,第二天还精力充沛斗志昂扬,可现在,公司庆典完到现在还缓不过劲儿,每天硬撑着不断亲密接触的上下眼皮,艰难的对着面前平板的显示器。好友红色的炸弹接二连三,更别说某个马上临产的“袋鼠”……..还记得当初一起去占座,晚上爬过操场的栏杆去练篮球,更别说在黄沙滚滚的操场上跑步。眨眼之间,已是十年。记得研三那年回学校,看到往日郁郁葱葱的大树早已不见踪影,只剩下高楼林立,心里突然百感交集。脑子里只有两句话:年少轻狂 幸福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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