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114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进行测评后,昨日(11日)公布了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南昌市排在省会、副省级城市中的第十一位,省会城市中的第七位。
据悉,参与测评的114个城市,覆盖了中央文明委历次表彰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地级以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南昌市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由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每半年适时组织一次全市性专业化入户调查,采取实地考察、入户调查和材料审核三种方法进行。
在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中,我省的南昌市排在省会、副省级城市的第十一位,省会城市的第七位。附:省会、副省级城市(前十五名)
青岛市、厦门市、成都市、长沙市、广州市、大连市、福州市、深圳市、南京市、郑州市、南昌市、南宁市、宁波市、武汉市、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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