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首页
  •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 网校首页
  • 博客首页
  • 论坛首页
菊花饮
清凉
个人资料
清晨 性别:女    所在地:浙江
2007年04月04日 20:49

这是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是国家对企业收支的一种监控手段,也就是为了便于规范企业照章纳税,防止偷税漏税行为发生所采取的方式,所以规定市场上出售的收款收据不构成报帐的发票,报帐无效。但税务销售的收款收据是可以作暂收或往来结算使用,至于能否报帐判断其发票是不是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注意行政事业性单位收款发票可以入帐报销,注意区分。

日志分类:默认栏目 | 阅读(723) | 收藏(0) | 评论(0) | 打印

 评论读取中...
  • 发评论 (限500字以内)
  • 昵称:
  • 验证码:
  •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华会计网校博客的观点或立场。
array(2) { ["submit"]=> string(0) "" ["s"]=> string(0) "" }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