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4日 10:50
【问题1】
我刚到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如:律师打官司拿回1000元的发票,其中15%上交公司作为此发票应缴的税费150元,其余850元作为律师提成费,可是当律师拿走了850元什么凭据都没有,我该怎么做账?
【解答】
如果律师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工资时候合并到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外聘的律师,按劳务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样你的现金就不会有差错了。
【问题2】
我们是由几个股东出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前几年为盈利,但是没有进行利润分配,今年要进行利润分配。请教:
1.如何进行分配前的准备工作,还有就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是不是分配股得之前都要经过股东会决议?是不是所有的股东都要参加?
3.公司的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是不是都可以分配给股东,还是有一定的比例限额?
4.分配的股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什么税率缴纳?
5.股利分配是否需要审计呢?
【解答】
1.有限公司进行股利分配的,应当经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批准并形成股东会会议记录,凭此记录即可进行股利分配;如果股东是个人的,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般会计处理为:
宣告发放时:(即股东会决议通过时)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缴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这是股东会的决议范围,属于一般决议,并不需要全体股东参加,只要半数以上即可,并只要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占股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小企业没有这么复杂的,做个决议书让股东签一下就行了)。
3.根据公司法计提完法定盈余后的未分配利润均可分配。
4.按“股息红利”20%征税。
5.股利分配不需要审计。
【问题3】
我单位从个人手上购得一台柴油机,对方从税务局开得普通发票3000万元给我单位。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准备售价3510万元。那么我单位到底要缴什么税.各多少(备注:企业所得税当地为营业收入的1.25%)。
【解答】
由于个人给你开出的是普通发票,机器出手时没有进项税抵扣,所以你公司应交增值税:457.69元(3150/1.17*0.17)再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属于核定征收。
【问题4】
我公司最近购入一些角铁,用来固定车间的机器或一些车间维修,开具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能抵扣吗?
【解答】
可以抵扣,这是用于设备安装用的。另注意以下项目不能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