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十一周岁生日之际,再次跟随大家庭来到了“第一城”,这座具有浓郁的中式风格的仿皇城建筑园林。加入正保大家庭已经整整两年了,也是第三次来到第一城为正保庆祝生日,很幸福!
去年的今天,第一城里迎来了一场美丽的春雪,而今年的第一城,沐浴在阳春三月里,微风荡漾,柳树吐绿,真的是很美很美!

微风荡漾中的第一城
今年庆典晚会非常精彩,正保人可谓是人才济济,各类节目呈现出一个又一个的惊喜。晚会伊始,朱总对正保下一个十年送出了最真切的祝福,激励我们必须更加坚持并发扬光大我们的教育理念、服务理念,继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网络教育新模式,创新进取,激情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组合报考难易程度
1、两门的报考方案(1)会计和审计。难度: 联系度: 时间花费: 一般来说审计和会计的联系比较大,比如审计中十三章到十七章属于审计理论和实务结合的部分,这部分中涉及了很多的会计知识,这些知识都是需要理解和掌握的;另外审计中的调整报表的分录实际上就是在会计分录基础上,把涉及到的调整科目换成了最终的报表项目,虽然表面上看会计分录和审计调整分录差异很大,其实两者的渊源是一样的;另外就是审计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考虑,涉及到了企业内部信息流转,这个流程本身也是需要会计知识做基础的。因此不管是基本的审计理论还是审计实务都是和会计知识紧密相关的,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车船税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答:2006年12月,国务院废止《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了《车船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施行以来,取得了较好效果。2010年车船税收入241.6亿元,比2006年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收入总额增长3.8倍。
按照全国人大授权决定和立法法有关规定,国务
【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的非货币形式收入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确认收入额?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日前,消费者陈先生拨打嘉兴国税服务热线12366,称花12万多元购买了一辆轿车,但不慎遗失了机动车发票。与汽车4S店联系后,对方表示可以为其重开发票,但必须额外支付20%左右的税金合计2万多元。对此,陈先生觉得难以接受。经销商则信誓旦旦表示:4S店开了发票就要缴税,以往出现消费者丢失发票的情况,一直都是这么办的!
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对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发票后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和浙江省国税部门都有明确规定。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浙国税征〔2006〕6号)及《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浙国税征〔20
【问题】
我企业出租房屋,合同约定2010年12月份收取2011年和2012年两年的租赁费,款项已收到且开具了发票。请问我企业收到的这两年的租赁费是否都确认为2010年12月份的收入?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
“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
经国务院批准,新的《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虚开、伪造、变造、转让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由5万元提高为50万元。为了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相关规定,对照旧《发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我们将就新《办法》修订后相关条款的理解作逐一分析。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解读:第一条的要义在于,发票是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服务的,发票是手段,收入是宗旨。也就是说,发票不合规,权责发生制很难贯彻执
【问题】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且属于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启用2010版银行票据凭证的通知》(银发[2010]299号)的要求,为提高票据凭证的防伪性能,保证票据的流通和安全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启用2010版银行票据,现行票据可继续使用至2011年2月28日,自2011年3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票据。
一、新版票据凭证调整的防伪工艺
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非清分机本票纸张使用新型专用水印纸;清分机支票、清分机本票纸张使用新型专用清分机纸;汇票、非清分机本票纸张中增加安全线;所有纸张中增加新型荧光纤维;所有票据凭证均采用双色底纹印刷。
二、新版票据凭证印制标准的调整
(一)票据号
【问题】
我公司是中关村科技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新下发的财税[2010]82号文件规定,我公司2010年职工教育经费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进行扣除。2008-2009年,我公司按所得税法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2.5%核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这两年共计发生超标不能扣除的教育经费50万元。请问,我公司2008、2009年度超标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50万元可否结转在2010年按8%扣除标准继续进行计算扣除?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