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五了,时间过的好快呀!
彻底结束了财管第二章,进步很多,慨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呀!
现在开始实务第四章。。。。实务第四章的学习全部结束,这章由于知识点不复杂,学起来相对轻松,习题正确率相对高些。
现在虽然接近十点半了,但全无睡意,接着学财务管理第三章吧。加油!
今天气温终于有所回升,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
按照计划今天学习财务管理第二章。
先看一遍第二章的教材内容,然后读应试指南重难点讲解,最后做习题。
初步计划拟定,马上开动!休息时间再补充学习体会吧!
截止现在,听了一遍陈老师的课件,把教材看了一遍(重点部分没有仔细看呢)
晚上把教材第 29页至 37页认认真真啃下来,然后做习题。终于把财务管理第二章啃完了。
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虽然看书的时候是认真了的,但是在做习题的时候经历了沮丧、抓狂,一点思路没有的时候精神是崩溃的。
试图调整了心情以后,我没有放弃,坚持把应试指南里的主客观题都做完了,收获颇丰
今天的心情不好也不坏。
通过中级的考试,拿到那让我心仪的证书是我的梦想。
为了这个梦想能够成真,我重拾信心,再次报考了中级会计师的考试。
截至现在,三门的教材都已经看过一遍了,虽然还是近乎一片空白,但是我相信在日后的学习中还是会有帮助的。
今年买了中华会计网校的应试指南和经典试题,通过这几日的做题,发现还是很好的助手。
第一轮学习只是看了教材,没有做习题;第二轮学习我计划边看教材边做中华会计网校的应试指南和经典试题,一章一章的慢慢啃,希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吧。
第二轮的进度如下:
中级会计实务:昨天已将第二章结束,一会儿开始第三章;虽然有点事
无论有多少事情发生,当拿起中级书本的那一刻,心灵回归于平静,整个人便稳了下来。很奇妙的一种感觉!
今天,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几个财务比率计算公式记不准了,在搜索时发现Daisy 的这篇博文很好,特别转贴在自己的博客里,以供学习使用。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e458190100bw8b.html
1)ROCE (Return on Capital Employed) 已动用资本回报率
= EBIT / capital employed = EBIT / (total assets - current liabilities) = EBIT / (equity + non-current liabilities)
= 息税前利润
今天在看到经济法教材第304页时,有个问题不明白,在请教了学友以后还是很混沌,于是在网上搜索,找到下面这段话,解决了我的困惑,贴到这里与大家分享。进口货物到底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以下两段话都出至2011年《中级经济法》,我理解不了觉得它们自相矛盾,请各位高手帮忙理解一下,先谢了
一、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即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时,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进口的应税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
来源:http://www.chinaacc.com/new/15_17_201011/13lv2082235892.shtml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已上市,为帮助广大考生尽快熟悉及了解新教材内容调整变动情况,中华会计网校分别对各科目作了详细对比,具体查看下表:
类别
2011年与2010年教材对比情况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0-9-28 12:23:06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一、关于数字、时间、日期问题
第一、资料保存的期限: 20年
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的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二、撤销权行使期限: 60日、6个月、1年
1.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
日志分类:2011中级经济法预习 阅读(269) | 评论(3) | 打印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0-9-8 9:43:15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考综合题或简答题,分值为20分左右。
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转移公司资产,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公司债权人可以追究股东的连带责任。
3.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与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0-10-30 17:30:01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
一、公司及其种类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作不同的分类,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规定
二、公司法及其性质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在调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