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8〕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管理的意见晋国税所便函〔2009〕5 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在今年全省国税系统开展的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据进行财务核算并税前扣除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基受到严重侵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经研究,现提出以下管理意见:
一、从2010年起,各级国税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 114号)的要求,对纳税人购进货物和接受劳务,凡未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财务凭据的,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
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4]153号
200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国税发[2010]40号第十一条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注:就是发票抬头),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公司雇员以非上市股票期权形式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雇员的实际购买日确定,其所得额为其从公司取得非上市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该股票价值的差额。 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为便于操作,除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或存在与该非上市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情形外,购买日股票价值可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数额来确定。
【案例】公民李某2009年12月获得非上市股票期权20000股,约定购买价格1元/股,2010年5月20日李某按照此价格购买,假设该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规定从字面上来看,就是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经处罚过了,就不得再次处罚,这在我们行政处罚中执行得比较规范。但是如果纳税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构成行为罚和结果罚,应当如何处罚就是一个需要运用“一事不二罚”原则进行审视的问题。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这一规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
(1)同一个违法行为,既包括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也包括一个行为违反几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2)可以处罚两次,但罚款
政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是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土地收益。 何为划拨方式? 划拨方式,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企业应当在职工在职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配。 职工薪酬是按照其发生地点进行归集,按照用途进行分配的。生产产品的工人工资薪酬借记“生产成本”账户,提供劳务的工人工资薪酬借记“劳务成本”账户,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酬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人员工资薪酬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自创无形资产人员的工资薪酬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行政管理人员工资薪酬借记“管理费用”账户等,贷记“应付工资”账户。这种会计处理办法与原应付工资的核算制度相比,职工薪酬分配渠道扩大到无形资产成本。
企业为职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