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陆续实行了90日申报抵扣期限的管理措施,对于提高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质量、督促纳税人及时申报起到了积极作用。近来,部分纳税人及税务机关反映目前的90日申报抵扣期限较短,部分纳税人因扣税凭证逾期申报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为合理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加强税收征管,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
2009-12-04 | 来源:新华网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3日表示,财政部近日下发的通知对企业发放或支付的交通、住房、通讯补贴,规定了什么情况下纳入工资总额,什么情况下纳入职工福利费。这些规定属于企业财务规范,不是税收政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
2009-12-07 | 来源:人民网
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将于2009年底启动,2010年为实施和过渡阶段。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不统一 问题多
不便辨别真伪,使虚开发票存在空间
目前,各地普通发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这种状况,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