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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 myself 所在地:北京市
2009年11月26日 22:31

http://www.enorth.com.cn  2009-11-26 13:22
 
  内容提要: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日志分类:税法 | 阅读(238) | 收藏(0) | 评论(0)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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