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规定经济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关联方关系存在于合营企业的投资者与合营企业之间。一般持股比例是50%。
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定量:投资持股比例大于等于20%但小于等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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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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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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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方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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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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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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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包括同一的控制下合并、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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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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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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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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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调整为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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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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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或以上至50%(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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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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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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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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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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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或多方对被投资方持股比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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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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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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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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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活跃市场没有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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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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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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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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