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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der的博客
注会之漫漫长路 有所尝试 有所作为
2012年01月29日 21:40

算了一下时间,经济法学了11个多小时,课件时间是15个小时。税法学了12个多小时,课件时间是16个小时。
经济法课件时间还有40个小时,用1.5倍的语速听,差不多还有30个小时的课程。
税法课件时间(不包括最后三章不重要的章节)还有27个小时,用1.4倍的语速听,差不多还有20个小时。
加起来还有50个小时,如果每天能保证一个小时的听课时间,差不多3月20号左右可以结束听课这一环节。

仍是经济法和税法间隔章节听。一章经济法一章税法,直至某科章节学完。

差不多4月份左右出新教材、新课件及报名开始。由此开始第二环节的听课,并辅以习题。

计划列到3月20日,希望能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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