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两会”期间,内蒙古代表团拟提交给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一份建议显示,内蒙古已然具备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条件。围绕煤炭资源税改革,属资源大区的内蒙古能从此次中央对能源经济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中获得什么?内蒙古的资源税改革之路又将如何走?带着这些疑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业内专家。
税改助力企业转变增长方式
进入“十一五”,内蒙古经济实现了由加快发展、又快又好发展到又好又快发展的跨越,其中,能源经济的快速发展功不可没。但资源浪费严重、产业链不长等现象也在日益凸现。
“在能源领域中,由于目前我国的资源产品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现状,经常会出
问:我厂将自产的白酒与外购的礼品搭配成套对外销售,这部分收入如何计算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第五条有关“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应按照不含增值税的全部收入额计算缴纳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3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适用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气田填报的《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税总局局长肖捷提出,明年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消费税改革方面,将合理调整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专家分析认为,明年消费税调整很有可能以降低部分商品的税率,而扩大征收范围的途径展开。
肖捷日前表示,明年将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在消费税方面,将会合理调整该税种的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消费税属价内税,目前,国内只对部分商品征收消费税,比如烟、酒、汽车、成品油、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具、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事实上,对于消费税调整的言论近来被官方多次提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5日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合理调整消费税范
问:单位和个人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是否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第四条“关于对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贴标等简单加工的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现将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一、配制酒(露酒)是指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并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二、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
(一)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
2.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3号
根据已经修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现将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予以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一些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告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问题。
公告称,配制酒(露酒)是指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并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为: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两个条件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酒精度低于38度(含);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
财政部昨日(10月31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明确了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
《明细表》明确,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为5%,煤炭税率为每吨8元,磷矿石每吨15元,石墨每吨3元,天然碱每吨2元,铁矿石按等级不同每吨10-25元不等,锰矿石每吨6元;稀土矿方面,轻稀土矿(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税率为每吨60元,中重稀土矿(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每吨30元。此外,铜矿石每吨5-7元,铅锌矿石每吨10-20元。
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令第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