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0日 14:15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0号 颁布时间:2011-06-09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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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0日 13:5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颁布时间:2010-2-2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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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0日 13: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11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11年07月20日 13:33
会计上和税法上的视同销售
问:为什么有的时候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了,而有的时候不确认收入,只确认销项税额,又有的时候只确认销项税额,不确认收入呢?
答:确认收入是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由会计准则规定的,而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税法的规定,两者互不相干。总结如下:
自产产品:按成本结转,同时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外购货物:按成本结转,如果以前抵销了进项税,做“进项税转出”
个人职工福利:
如果是自产产品,按售价计“主营业务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如果是外购产品,按成本计入,如果抵了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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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20日 13:28
财会[2010]27号医院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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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19:09
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行署、市、财政计划单列县(市)财政局,有关省直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建立规范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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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28日 08:41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备中央管理企业: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企业和职工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据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所需资金加何列支,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财务处理不宁致,不利于财务管理规范化。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维护企业所有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现就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型企业按照《申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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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03日 20: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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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30日 22:12
2010年超标福利费纳入工资缴税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核心内容
1.明确了职工福利费的财务核算范围。
2.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将原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的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信补贴调整入工资总额进行财务核算。
3.企业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行为,应按商业化原则进行公平交易。
专家点评
该文件的主旨是为了规范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围,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防止部分企业巧立名目,发放现金及实物,造成社会工资统计失实和行业收入差距过大。此项规定将使某些以上述形式滥发职工福利费的企业的不规
2010年01月29日 09:21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下列业务如何作账?
(1)购进原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注明数量102公斤,不含税单价100元,运输途中发生正常损耗2公斤,入库100公斤,款已付,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7%。
(2)一般纳税人盘亏原材料一批,价格为30000元,经查明属于保管不善造成的原材料损失20000元,另外10000元属于自然损耗。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7%。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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