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首页
  •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 网校首页
  • 博客首页
  • 论坛首页
2009年12月29日 21:45

公路、内河货运发票可按7%抵扣进项税,对增值税是一种影响,是否也对企业所得税也产生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收入-不征-免征-扣除-弥补以前亏损。这扣除中不就有费用一项吗,不知我理解的对不对
指正

未分类 | 阅读(195) | 收藏(0) | 评论(0) | 打印

 评论读取中...
  • 发评论 (限500字以内)
  • 昵称:
  • 验证码:
  •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华会计网校博客的观点或立场。
array(2) { ["submit"]=> string(0) "" ["s"]=> string(0) "" }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