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8】第116号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10日 状态: 有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08)170号文件,明确了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
继广东国地税联合发布《粤国税发[2008]151号》之后,广州国地税曾联合转发该文,一度让注师感觉从此与涉税鉴证业务绝缘。但近日发布的文件–穗国税发[2008]321号又让会计师事务所看到一丝希望,毕竟还有最后的晚餐–2008年度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除此外不能再承接其他任何涉税鉴证业务……
广州市国家税
“买一赠一”是企业常见的一种营销手段,关于买一赠一策略中附送的赠品是否视同销售的问题以前并没有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实务中对此问题争议非常大,一种观点认为:赠品应视同企业对外捐赠,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应该视同销售进行纳税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赠送商品的销售价款实质上已包含在销售价款中,只是尚未在合同和发票中单独标明赠品的售价,没有将赠品的售价从销售价款中分离出来而已,属
关于印发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粤科政字〔2008〕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国税局、地税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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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8]101号 发文(发布)时间: 文章加入时间:2008-11-5 文章浏览次数: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