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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renhua123 性别:女    所在地: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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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0日 15:30

作者:太一(转载)

原文地址:http://club.youshang.com/4926/viewspace-21165

问:我公司原来的会计做的关于工资、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代扣个人)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工资)

借:应付工资——社会保险(公司交纳五险)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代扣个人)

贷:银行存款

交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代扣)

贷:银行存款

收回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正确?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答:这样 做不是很确切。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为: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分配工资时,按照职工的性质:

借: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职工扣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这里还用“应交税金”而不是“应交税费”?)

计提社会保险时:

借: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

管理费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单位)

交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单位)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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