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虚拟报关单”申报办法的通知
各国家税务分局:
由于企业录错报关单有关内容和超期补税需要调整数据等主客观原因,企业取用“虚拟报关单”进行
调整申报的数量日渐增加,为规范“虚拟报关单”申报操作,避免虚拟出错和便于管理监督,特制定
如下虚拟报关单管理办法:
一、从税款所属时期为2005年11月起,如企业需要虚拟报关单时,必须填写《虚拟报关单情况表》
(详见附表,一式两联)上报主管国税分局审核。主管国税分局相关人员审核确定其虚拟内容无误
并签章确认后,一份由国税分局集中保存以备查,另一份可即时退回给企业用于申报录入。企业收
到分局签章确认的《虚拟报关单情况表》后,才可以将其视同一份正常报关单原件进行申报录入和
装订操作。
二、虚拟报关单有关内容的虚拟规则说明:
(一)虚拟的报关单号:统一设定为九位数,前五位根据企业海关代码的后五位取值,后四位为流
水号。如一企业海关代码为4419912345,则企业虚拟的第一份报关单号为123450001,当企业录入
申报系统时则应按“报关单号+0+项号”的原则相应录为123450001001等即可。
(二)虚拟的核销单号:统一设为十位数,前五位根据企业海关代码的后五位取值,后五位为流
水号。如一企业海关代码为4419912345,则企业虚拟的第一份核销单号为1234500001。
三)虚拟的出口发票号:
由于直接出口报关单的“备注”栏已被用于进行核销单跟踪,为方便市局和分局能通过审核系统快
速了解企业虚拟报关单的情况,现将“出口发票”栏特定设为虚拟原因设定栏,以便于日后的数据
查询和统计。出口发票号的虚拟方法规定如下:统一设为十一位数,前两位为虚拟原因的简易代码,
第三位至第七数应根据企业海关代码的后五位取值,后四位则作为流水号。以后成品退换或复出口
的出口发票号的虚拟方法也可比照此规则设置。现将虚拟原因的简易代码列举如下:
1、成品退换的进口报关单,作为负数出口报关单申报时,其出口发票号录入的简易代码为:CP。
2、成品退换回来的产品复出口时,其出口报关单的出口发票号栏,应录入的简易代码设为:FC。
3、由于企业报关单或核销单超期应作补税处理时,按规定录入的负数出口报关单,其简易代码
设为:BS。
4、由于企业粗心,其报关单有关内容录错而需要调整虚拟时,其出口报关单的出口发票栏应录
入的简易代码设定如下:“手册号”录错而虚拟调整的其原因代码设为TC,报关单号录错而虚拟
调整的原因代码设为TB,金额录错调整设为TJ,汇率录错调整设为TH,商品代码录错导致退税率
需要调整的设为TT。
5、由于其它原因虚拟的出口报关单,其原因代码统一设为QT。
(四)进口报关单和转厂出口报关单的“备注”栏:特定为虚拟原因的专用设定栏,为便于日
后的查询统计,虚拟原因必须以特定代码形式录入。具体原因除上述出口报关单的原因代码外
还有如下代码: E@)
1、各月为及时冲减转厂耗用的进口料件而虚拟的负数进口报关单及合同核销时为回调而虚拟的
正数进口报关单,其原因代码设为:TZ。
2、由于合同核销的实际分配率超出合理范围而虚拟报单关调整的,其原因代码设为:TF。
3、由于其它原因虚拟的转厂出口及进口报关单,其原因代码统一设为QT。
(五)虚拟的商品编码:虚拟直接出口报关单时应根据征退税率确定其商品编码。虚拟转厂
出口报关单和进口报关单时可以任意选取企业自用的商品代码。
(六)虚拟的原因:必须注明原来哪些手册或哪些报关单的数据内容是错误的或不合理的,
应作如何调整。
(七)虚拟原因代码:按上述第(三)第(四)点规定的代码确定填写。
八)虚拟金额的计算过程:必须详细注明虚拟金额的计算过程及数据从何取值,以便分
局和市局核查企业虚拟金额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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