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理论法学的命题,应当会延续2007年命题的特色,我们可以做如下预测:
(一)分值稳定;
(二)“重者恒重”。法律原则、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立法、司法、汉唐法律制度、明清法制、近代法制、罗马法、英美法等领域,依然是我们复习的重点,考生切不可舍本逐末、求偏求新。命题的创造性不在于在大纲之外找偏题怪题,而在于在基础知识领域内做精做深,这要求考生以基本知识为本,切实夯实基础。
(三)对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要求越来越高。2008年司法考试命题材料来源将更加广泛,知识整合的程度也将更高,这就要求考生不仅仅要熟悉法条,还要关注时事和社会情况,拓宽知识面,时刻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当然我们同时要看到,尽管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