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网学员7788251:法律教育网的老师中,我最喜欢徐继军,他讲的民事诉讼法深入浅出、条理清晰,对我的复习帮助很大,非常感谢徐老师。
法律教育网学员zanglingyang :梅花香自苦寒来,经过两年的奋斗,我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这段时间法律教育网的老师给了我很大帮助,特别是周旺生、阮齐林、常英、刘玫、叶晓川、徐金桂、徐继军、宋艳慧、熊可等老师,再次感谢,祝老师们新年快乐!
...前 言
在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的当代, 私人的利益与公共的利益往往混合于一体。要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既要为私***利而斗争, 亦需为公共权利而斗争。在上述社会背景之下, 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成为必然。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务虚”研讨之后, 上述结论已然成为中国法学界, 尤其是诉讼法学界的共识。当然, 立法的过程与制度的构建除了需要“务虚”式的必要性探讨, 还需要“务实”式的具体问题研讨。故此, 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修订之际, 我们对将公益诉讼制度写入《
...(一)反诉主体具有特定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本诉的被告是反诉的原告。
(二)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即被告提出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推翻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
(三)反诉请求具有独立性。即反诉请求应当是一个独立的请求,可以以反诉的形式在本诉审理过程中提出,也可以以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反诉请求应当与本诉具有一定的牵连性。即反诉与本诉请求通常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相对抗的不同的实体请求。为了[法律教育网]提高诉讼效率,如果反诉要跟本诉合并审理,反诉必须与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