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 wxym82 :法律教育网熊可老师讲的商法、经济法不错,对法条解释得比较具体全面,让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法条的真正含义。
学员zhanghaiyang1:在百度上胡乱搜索的时候,发现了法律教育网,打听了一下周围的同学,反映良好,于是报了这里的司考实验班,感觉法律教育网的教学老师们真的很负责任,那位教国际法的李老师看起来挺亲切、和蔼,授课的条理也蛮清楚的;还有经济法法条班的熊可老师,授课风格很简洁,对于节省备考时间很有帮助;还有姚欢庆老师,把民法讲得我那么喜欢听,不错,很好,感谢法律教育网的授课老师们,谢谢你们!今年我也是司考通过人员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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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比掌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公司法第77条规定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