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网学员gd1983 :季博士、宋艳慧、徐金桂、李颖等老师讲得都很好,谢谢他们的辅导,也祝他们的课越来越精彩!
法律教育网学员wyp7887 :我正在复习刑法,刚刚听了季博士的法条班,感觉确实不错,让我加深了对知识点的理解,对我的复习帮助很大。
...
1.从《刑法》的规定来看,对单位犯罪从原则上看是双罚,但不排除单罚,单罚以分则有规定的为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代罚制)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转嫁制)。总之,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只处罚其中之一。
2.分则中规定的单罚是针对责任人的处罚(如《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第161条规定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第162条规定的妨害清算罪,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和第396条第1款和第2款分别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而不是对单位进行惩罚。还有一种情况也实行单罚制,就[法律教育网
1.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此外,广义的减刑还包括:死缓、附加刑主要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只限主刑减刑的前提下)、缓刑(重***功)、罚金(53条)。
2.实质条件:(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有 重***功表现 (78条规定了六种情形)。
3.同缓刑、假释不同,减刑适用的对象条件没有禁止性、排除性规定,即不论是否累犯,不论是长期徒刑犯还是短期徒刑犯,不论是一般[
追诉期限的计算问题分为三种情况:
1.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也是计算追诉时效的基本原则。 注意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因为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等不存在既遂问题。
2. 连续犯与继续犯的追诉时效计算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 在连续犯的情况下,就是指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完成之日;在继续犯的情况下,就是指犯罪行为持续状态结束之日。
3. 诉讼时效的中断即在时效期限內[法律教育网]再犯新
